广西教育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广西教育学院(学校代码:50870)
二、办学地点
南宁市市中心,北校区在南宁市建政路37号,南校区在南宁市东葛路26号,两校区中间相隔东葛路。
三、办学类型
国有公办成人本科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权利。
四、学校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五、办学层次
普通专科
六、录取规则
(一)实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按德、智、体等方面择优录取。
(二)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名单择优录取。
2.对所有投档考生,参照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数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方向)志愿不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情况进行其他专业(方向)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七)招收师范类专业及相关注意事项
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计算机教育、科学教育等共14个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男性身高在1.55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米以下的不符合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八)招收非师范类专业及相关注意事项
汉语(编辑出版)、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教育与管理)、市场营销(东南亚)、会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6个专业(含专业方向)为非师范类专业。
(九)招收艺术类专业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专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音乐教育专业以文化与专业分数4:6的综合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录取,美术教育专业以文化与专业分数4:6的综合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录取方式
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电话与学院招生办联系,或登陆我院网站,或直接到学院来了解录取情况。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按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师范类专业
(1)师范非艺术类专业
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科学教育等12个专业,拟收3300元/生·年。
(2)师范艺术类专业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个专业,拟收8500元/生·年。
2.非师范类专业
(1)汉语(编辑出版)、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教育与管理)、市场营销(东南亚)、会计等5个专业,拟收3700元/生·年。
(2)非师范艺术类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拟收费 9600元/生·年。
3.特别强调:各专业具体收费金额以自治区物价局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
按住宿条件而定,统一预收500元/生·年。
(三)教材费
代收400元/生·年。
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学院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为主要形式的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与各县教育局资助办公室联系);
(二)学院为新生报到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经生源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缓交部分学费(一次性费用除外);
(三)在校期间学生可申请各类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和院内各种助学金,享受面约为25%左右,最高金额3500元/生·年;
(四)在校期间给每个学生发放物价补贴,师范专业的学生还享受师范生专业补贴;
(五)学院在院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学生联系院外勤工助学岗位。
十一、奖学金
我院各类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以及学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奖励面约为15%左右,最高金额5000元/生·年。
十二、组织机构
学院设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十三、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十三、联系方式
(一)电话方式
1.咨询电话:(0771)5656985(传真)
2.监督电话:(0771)5656930
(二)邮寄方式
1.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7号
2.邮编:530023
(三)网络方式
1.网址:http://www.gxec.net.cn
2.电子信箱:gxjy_zb@163.com
十四、本章程由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教育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具备本专业所必须的文化科学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创新与开拓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资源与信息利用能力,知识与技术学习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良好职业道德、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种类企事业单位、计算机公司等IT行业从事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初级软件编码、网页制作、网站管理与维护、计算机系统应用维护、技术支持以及软件销售工作,还可以从事办公自动化、业务软件的使用与维护工作。
主要课程:网页制作、网页动画设计、图形编辑Fireworks、动态网页设计、网站设计、图像图像处理技术、Illustrator、网页设计艺术、网页美工设计、程序设计基础、javascript程序设计、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等。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科类)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熟练掌握动漫设计的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动漫设计制作知识和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建筑园林装潢设计制作能力、动漫设计与制作能力,在动漫制作、建筑装潢行业,从事设计和制作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各传媒、广告、动漫制作公司,从事电视制作、装潢设计、三维动画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影视编辑等工作。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透视、计算机应用基础、动画概论、设计构成、Coreldraw软件应用、Photoshop、Flash、3Dmax、动画制作、影视编辑、MAYA软件应用等。。
会计(专科类)
培养目标:掌握会计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会计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会计理论基础,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会计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
就业方向: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管理、营销、贸易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仅能在国内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而且能从事涉外跨国企业的会计实务。
主要课程: 会计学原理 、成本会计、政治经济学、经济法、会计电算化、高等数学、审计学、统计学、 财务管理 、会计信息系统、经济应用写作、现代企业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行业会计核算等。
市场营销(专科类)
市场营销(东南亚)专业(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通过系统学习,掌握营销方面的知识和理论,熟知营销各环节的内容,了解市场,懂得策划和推广,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等专科毕业水平,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各种工作。 就业方向: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从事公共广告策划、市场营销工作及企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