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轻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462),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省部共建高校。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为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郑州市中牟新城区商都大道999号)。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属与我校合作办学性质。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召开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二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情况下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录取,艺术类预留计划用于未设点省份、生源较好省份专业顺延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四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1)在各省(市、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校A、B、C、D、E、F等志愿或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级差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1)绘画、绘画(国画、油画)专业:除河南省的其它省份的考生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除河南省的其它省份的考生,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自专业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3)在河南省,绘画(国画、油画)专业的两个方向招生计划按专业组(分文理不分专业方向)以专业成绩统一排队录取;其它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专业组(分文理不分专业)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将考生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5)凡在专业志愿中只报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的,即使考生填写同意调剂专业,我校视同考生只同意在我校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各专业之间调剂,我校不予考虑将考生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的专业。(6)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按理科录取的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专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在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河南省工业设计、轻工业、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轻工业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及体育类专业3700元/生/年,普通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普通本科文科专业14000元/生/年,理科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与社会联合办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中,雕塑16000元/生/年,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1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9800元/生/年;本科其它批次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元/生/年。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我校合作办学的专科专业中,文科专业34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11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63557508、63557568(传真),学校网址: http://www.zzuli.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轻工业学院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注重对学生理论功底与实践能力的双培养。理论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体会理论与检验理论,尤其重视利用所学知识与理论进行社会经济实践的能力。本专业拥有案例研究室和多个稳固的校外实习基地。
主干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经济学说史、金融学、国际贸易等。
法学(本科类)
培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专门知识,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的立法、司法理论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熟悉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和主要国际条约及惯例,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法律专门人才。
本专业以法学为基础课程体系,注重学生对立法、执法、司法、律师、外经贸法律实务的把握,学生毕业后能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律研究、教学工作。
主干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总论、分论)、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总论、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类
)本专业主要培养在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内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基础理论、微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本专业具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四个专业方向,学生可在高年级选择。近年来,国内机械和轻工行业名列前茅的大企业,每年从该专业招收的毕业生占该专业总毕业生人数的50%以上。本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