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高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4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艺术类考生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或联考),文化课分数达到控制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4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jam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jamu.cn
咨询电话:010—58714111 58714113 传真:010—62466725
联系部门: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轨道交通的运营、票务、站务、管理、规划等方面扎实的专业知识,重点突出学生在行车组织及客运服务方面的技能培养,并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轨道交通行车调度控制、使用车站供电和环控系统设备能力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与通信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控制教程、城市轨道交通概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轨道交通站场及枢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轨道交通设备操作与管理等。
实践性教学环节:轨道交通自动化控制、轨道交通站场及枢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票务管理、轨道交通设备操作与管理、运输工程、顶岗实习等
可取得资格证书:本专业学生可取得《城市轨道站务员或值班员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就业方向及前景:学生毕业后将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及调度组织、客运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以及现场操作为主的工作;作为当前紧缺专业,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理论,能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分析、设计及维护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高级人才。
主干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操作系统、图形图像处理、局域网组成、数据库管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技术、管理信息系统、Java语言程序设计、动态网站开发、单片机。
毕业生主要工作领域:毕业生主要到信息产业及信息应用部门从事计算机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方面的实务工作技能和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会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经济法、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外贸函电、国际商法、国际运输与保险、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与对外合作。
毕业生主要工作领域:毕业生主要到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司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工商企业管理实际工作技能和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管理概论、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形象设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管理、策划学、质量管理、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毕业生主要工作领域:毕业生主要到工商企业单位从事实际业务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