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院实际,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和秩序,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含校区名称)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层次。性质:公办;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每年的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条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为110~120%;省内首轮投档一般为1:1。具体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其中眼视光技术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有专业志愿可录取的考生不足10人该专业不开班,个别填写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于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三条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除应用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语、中德合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以德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我院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处申请办理贷款、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http://www.zjiet.edu.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571-85126932、86929758、86929796、85128623,传真:0571-86929796、85128623
3、E-mail:jmzs@163.com
4、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109号(邮编:310012)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6929912。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2014年5月起生效,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我院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农产品加工与品质管理(专科类)
农产品加工与品质管理(茶叶深加工与经营管理方向)
专业特色、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敬业、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了解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熟悉茶制品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掌握茶叶功能性成分深加工技术,能够从事涉茶食品领域产品开发、茶业生产品质管理及茶艺服务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服务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综合利用等企业或自主创业。
主要课程:天然产物生产与实训技术(国家精品)、功能食品加工与实训技术、茶制品安全生产与品质控制、农产品深加工与创新创业(省级精品)、食品车间管理实务、茶业经济与营销技术、茶制品网络推广、泡茶技法与茶艺表演、制茶工艺、茶叶审评技术
技能证书:茶叶经营管理师、茶艺师、评茶员、食品检验工
生物技术及应用(专科类)
生物技术及应用(农产品加工与检测方向)
专业特色、培养目标:本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示范专业,拥有省级专业带头人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坛新秀1名,同时拥有中央财政、省财政共同支持的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与浙江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上城区疾控中心等1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培养学生掌握农产品加工、品质控制(QA与QC)、产品营销及自主创业等方面必需知识、能力、素质,使其成为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在农产品加工、食品、生物、医药等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从事农产品加工、保健产品开发、产品检测、生产操作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以及相关产业产品的营销工作。倡导学生面向基层,从事“社倌”及自主创业活动。
主要课程:天然产物生产与实训技术(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农产品深加工与创新创业(省级精品课程)、食用农产品检测与实训技术、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与品质控制、农产品与网络营销
数控技术(专科类)
专业特色、培养目标:培养精通数控编程及加工技能,熟练掌握CAD/CAM技术,熟悉数控设备调试及系统维护相关知识,在机械相关行业从事数控编程与加工、数控工艺设计、CAD/CAM技术应用等工作,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数控加工工艺与数控加工程序编制、CAD/CAM技术应用、数控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计算机绘图、工业产品设计、数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数控设备销售与技术服务、车间生产组织与管理等岗位。
主要课程:加工中心编程与操作、数控加工工艺及设备、自动编程技术、CAD/CAM软件应用、机床电气控制与PLC、数控机床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类)
专业特色、培养目标:本专业是我院最早开设的高职专业之一,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而且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本专业始终紧跟IT行业人才需求日新月异的变化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进入到移动互联网应用时代实际需求,培养具有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系统应用与维护能力,重点培养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能力,能够从事移动前端设计与制作、移动客户端应用开发、移动服务器端站点建设、移动产品测试以及移动软件产品网络营销等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中小型IT服务、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行业,从事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移动客户端UI设计、移动客户端应用开发、移动服务器端建站、移动产品网络营销等工作。
主要课程:程序设计基础、WEB前端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应用测试技术、移动服务器技术、图像处理、数据库技术、移动推广与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