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办学和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我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含校区名称):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雨花路1577号;麻园校区:昆明市科业路32号。办学地点:昆明市。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十五个省(区)招收本科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凡报考我院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统一考试。除面向云南省招生的部分专业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外(详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专业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文化考试结束后,我院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将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建筑学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3.艺术教育、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总分相加后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4.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七条 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第十八条 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十九条 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传真: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举报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院校网址:www.ynart.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1、艺术文化管理方向简介:主要培养能够在国家行政和事业艺术文化单位以及艺术文化企业与市场中从事管理、经营和创意工作的宽口径专门人才。本专业方向的特点:进行艺术类、文化类、经济类、管理类和网络多媒体信息技术类课程的交叉结合,培养具有广阔信息视野的当代艺术文化管理人才。
2、艺术电子商务方向简介:主要培养能够适应当代经济发展需要,通过互联网从事艺术文化领域中的商务、贸易、服务、管理等活动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本专业方向的特点:(1)、电子商务专业是国家教育部2001年批准增设的本科招生专业,我院开设的艺术电子商务专业在国内率先面向艺术文化市场,培养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从事商务、贸易、服务、管理等活动的复合型人才。(2)、云南艺术学院艺术信息技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包含艺术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硕士培养,有志在艺术电子商务领域继续深造的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对口报考。
音乐表演(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各专业(综合)艺术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提供优秀的生源。就业方向为各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单位,从事演奏、演唱、组织、排演、音乐编辑、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从事其他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就业方向为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从事教师工作;艺术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艺术团体或机构从事表演工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类)
主要课程:作曲(专业)、和声(专业)、复调(专业)、配器(专业)、作品分析(专业)、钢琴(专业)、艺术概论、艺术美学、电脑音乐制作、中外音乐史。
舞蹈学(本科类)
1、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简介:培养具备能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等工作的高等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掌握舞蹈历史文化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较扎实的本专业教学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写作能力。就业方向为:各大、中、小学文艺舞蹈教师、各级专业文艺团体的表演人才、各级群众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类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会、妇联部门的文艺指导人才等。
2、通俗舞方向简介:培养具备能从事群众文化的舞蹈教学和辅导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掌握舞蹈历史文化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较扎实的本专业教学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主要学习和掌握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通俗舞蹈:国际标准舞、爵士舞、踢踏舞、街舞、健美操、瑜伽基础训练和其他外国代表性舞蹈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就业方向为:大、中、小文艺辅导教师、各级群众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类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会、妇联部门的文艺指导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