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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2014-5-23 16:36:21

2014年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考生处理: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录取。

5.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理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6.专业安排: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工程造价专业除外),其他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会计学、工程造价专业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8.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联系人:张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金融学(本科类)

金融学(四年制本科、招文科类、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熟悉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具备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实务操作技能,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财政学、经济法、国际金融学、银行会计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中央银行学、金融英语、金融工程学等。并设有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

毕业去向: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系统的金融学基本理论知识,较宽的专业基础知识,经过具体业务的实践教学、专业技能培训和毕业实习等阶段的锻炼,具有在金融及相关行业进行工作的实际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类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金融监管部门、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贷款公司以及各类上市公司的证券部、财务部等部门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也可考取公务员和到事业单位工作就职。

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可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等考试。

法学(本科类)

法学(四年制本科、招文史类、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法律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判断的能力;具有对诉讼案件的代理、辩护、仲裁的能力和对非诉讼案件的调节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以及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保险法、金融法、证据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婚姻与继承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文书写作、司法口才等

毕业去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的一线工作人员,或书记员、司法助理、律师助理、资料员等相关辅助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档案、文案管理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相关法律、人事劳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岗位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法律宣传、信访接待,法律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资格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律师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英语(本科类)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英语语言基础理论知识和语言基本功(听、说、读、写、译)及相关的商务知识,掌握商务英语专业方向所要求的商务技能和英语口语及翻译能力,能在外企、外贸、外事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商务及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外语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精读、商务英语、英语会话、商务口译、英语笔译、同声传译与卫星收视、外事外贸实务、国际贸易与实务、外贸函电与商务写作、商务谈判与涉外礼仪等。

毕业去向:毕业后可在外资、合资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外贸、外事工作、商务经营及管理性相关工作,也可以在学校及培训单位从事外语教学或培训工作。

资格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商务英语证书、教师资格证、涉外文秘证书等。

英语(英日双语方向)(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英语、日语基础理论知识和商贸知识,掌握英日双语专业方向所要求的口语及翻译能力。能在外企、外贸、外事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商务及管理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外语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精读、英语会话、英语视听说、英语笔译、日语精读、日语会话、日语听力、日汉互译、日语语法、商务日语等。

毕业去向:毕业后可在外资、合资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外贸工作,也可以在学校及培训单位从事外语教学或培训工作。

考取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日语水平考试二、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英语(英韩双语方向)(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英语、韩语语言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英韩双语专业方向所要求的口语及翻译能力,能在外企、外贸、外事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商务及管理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外语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精读、英语会话、英语视听说、英语笔译、韩语精读、韩语会话、韩语听力、韩语泛读、韩语写作、韩语语法等。

毕业去向:毕业后可在外资、合资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外贸工作,也可以在学校及培训单位从事外语教学或培训工作。

考取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韩语水平考试三、四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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