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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欧亚学院 2014-5-26 19:50:46

2014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理工农林类、外语类:12000元/学年。

文法财经类:10000元/学年。

艺术类:15000元/学年。

高职:理工农林类、外语类:8000元/学年。

文法财经类:7000元/学年。

艺术类:120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4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职《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均兼收文、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章 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学年;

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传真  029-88298754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

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ouyazsb(腾讯)

http://weibo.com/ouyazsb(新浪)

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

第二十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南段(雁环路南段)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西安欧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统计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培养适合市场需要,具有扎实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统计理论和经济数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数据搜集、加工、整理、传输与分析能力,并能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熟练运用信息管理软件开展市场调研分析与管理决策工作,能从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投资项目分析评估、项目管理策划等工作的应用型符合统计人才。

基本信息

学制学历:四年制-本科

学位授予:经济学学士

核心课程

◎《统计学基础》、《抽样技术》、《经济社会统计》、《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统计应用软件》、《计量经济学》、《市场调查与预测》、《数据挖掘》、《实验设计》、《商务策划》、《投资项目评估》

教育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培养学生具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的专业。通过四年的学习过程,学生毕业时将能够在中小学校、双语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单位胜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等职位。

基本信息

学制学历:四年

学位授予:教育学学士

招生科类:文史、理工类

核心课程

◎英语综合基础课程、小学课程与教学论、课堂管理策略、基础艺术教育类、基础数学教育类、基础科学教育、教育学专业课。

英语(本科类)

基本信息

■国标代码:050201

■专业名称:英语语言文学

■英文名称:English

■专业类别:外国语言文学类

■学历层次:四年制-本科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功能效果(职业能力与主干课程)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教育、经贸、外事、外企、外包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胜任在教育、经贸、外事、外包、文化、新闻、出版、翻译、管理、科研究和旅游等部门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英语语音、综合英语(1-4册)、综合英语(5-6册)、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语法、英语写作、英语阅读、日语、法语等。

■专业方向课:

英汉翻译实践、汉英翻译实践、英美报刊选读、托业职业英语(TOEIC)、口译、英美文化、商务英语、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英语导游基础等。

统计学(本科类)

1、基本信息

国标代码: 071601

专业名称: 统计学

专业类别:统计学类

学历层次:四年制-本科

学位授予:经济学学士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合市场需要,具有扎实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统计理论和经济数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数据搜集、加工、整理、传输与分析能力,并能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熟练运用信息管理软件开展场调研分析与管理决策工作,能从事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日常统计业务、市场调查与营销管理、经济信息分析、计划决策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统计人才。

3、主干课程

管理学基础、经济法、会计学、程序设计基础、抽样调查、营销调研基础、市场营销学、管理咨询、项目调研分析、SPSS/SASS软件应用、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国民经济统计学、统计方法应用、统计预测学、企业经济统计、计量经济、EXCEL与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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