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韶关市曲江区南华,邮政编码:5121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我院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录取条件,即在广东省内,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A线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予以择优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同等条件下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营销与策划、文秘、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50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二)住宿费:分四个等级:桂园、楠园1500元/年,松园、松华楼、松实楼、普通宿舍I 750元/年,普通宿舍II 650元/年,普通宿舍III 550元/年。宿舍区均有保安、门卫值勤,每间宿舍装有电话。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及省财政拨款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上三项资助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20%;省财政每年下拨一定额度的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专项资金,资助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20%;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还设有其他综合奖、单项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10多个奖项;还设立医疗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并尽可能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同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组
联系人:甘燕玲、洪明刚老师
监督电话:0751-6501890 传真:0751-6501658
电子邮箱:xyjjz2014@163.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工作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751-6501666、6502668、6502093
传真:0751-6502668
电子邮箱:gdss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sspt.cn/
招生网址:http://www.gdsspt.cn/zsxx/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2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冶金技术(专科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冶金与轧制工程方面的基础知识,在炼铁、炼钢、炉外精炼、连铸以及轧钢工艺和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能,能在冶金、冶金机械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
2.主干课程设置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机械制图、工程力学、冶金原理、传输原理、钢铁冶金学、连铸工艺、轧钢工艺、轧钢机械设备、金属压力加工原理、孔型设计。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科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与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与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资料管理和物业管理等相关技术与知识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2.专业课程
电工学、建筑CAD、物业管理务实、楼宇自动化技术、小型PLC原理及应用、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气安装工程造价、建筑供配电及照明技术、楼宇安防系统工程、空调技术、电梯原理与维修、建筑通讯网络与综合布线、PLC与电梯原理实训、建筑制图与识图实训、中央空调实训、电工技能实训及资格认证、楼宇安防系统实训、专业实习等。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科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培养具备机械零件设计、工艺规程编制、工艺工装设计、加工质量分析等能力,掌握零件加工、设备调试、机电设备维修等技能,适应在自动控制、汽车配件、模具设计制造、机电五金、数控加工等制造行业中,胜任工艺设计、生产组织、产品检验、设备管理与检测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主干课程
热加工基础及实训、机械加工工艺的制订、机床电气与自动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自动加工、典型零件的数控加工、典型产品数控加工工艺编制及实施、机床控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等核心课程;取得CAD绘图员中级,数控机床加工中级或数控装调工中级等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在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从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工作,以及相关技术岗位的高等应用性技术人才。通过三年学习,学生可选择性地获得高新技术证书、人事部软件资格证书、信息产业部相关资格证书和其它大型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如Adobe/Media证书)。毕业生可在制造及信息服务类企业软件项目开发及程序设计、机关、企事业单位IT设备管理与维护、WEB组网开发与维护、数据管理与维护及图形图像制作、广告设计等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工作、计算机技术培训及计算机产品销售等工作。
2.主干课程设置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计算机概论、工程数学、数字逻辑、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与汇编语言、计算机网络与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网页设计、C/C#语言程序设计、VB.NET程序设计、ASP.NET程序设计、PHOTOSHOP、计算机网络、AutoCAD、DELPHI程序设计、计算机维护与维修、ASP.NET项目开发、3DMX动画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