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邮政编码:5284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统考成绩的70%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第三批专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美术类: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4500元/生/年-8000元/生/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办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电话:0760-88291869
传真:760-88291182
电子邮箱:jjb@zstp.cn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91862 88299899
传真:0760—85592875
电子邮箱:8829989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stp.cn
招生网址:http://www.zstp.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15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科类)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530205)
1、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化妆品、洗涤用品、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涂料、粘合剂、助剂、水处理剂、信息材料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分析与控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能型实用人才。
2、主修课程: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环境化学、表面化学及胶体化学、助剂化学、精细化工概论、化工制图、化工原理、化工安全概论、精细化学品合成、精细化学品分析、仪器分析、精细化工工艺学、有机化工工艺学、高分子工艺学、实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及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综合训练等。
3、就业方向:精细化工专业就业面最广,适合在化工、制药、石油、轻工、印染以及与精细化学品应用密切相关的一些企业的生产管理、操作控制、产品质检、工艺设计、新产品开发与应用、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科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CAD方向)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品质,具备必需的机械制造等方面知识与熟练的实操能力,掌握计算机辅助分析与设计的基本知识,具备工业产品设计、产品创新设计与开发的基本能力,能在工业生产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加工应用、运行管理、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第一线高技能人才。
2、主干课程:
实用机械技术、金属切削与机床、数控操作与编程、机械制造工艺学、机械CAD、机械CAM、公差与测量技术、工程材料与热加工技术、现代设计方法、工业产品艺术设计、先进制造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机械创新设计、机床电器控制与PLC等。
3、就业方向:
面向装备制造业,从事机械制造加工工艺设计、数控加工生产、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护、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工作。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先进制造技术方向)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品质,具备必需的机械制造等方面知识与熟练的实操能力,掌握现代控制技术、传感器检测技术,具有一般和精密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开发能力,能在工业生产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加工应用、运行管理、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第一线高技能人才。
2、主干课程:
实用机械技术、金属切削与机床、数控操作与编程、机械制造工艺学、机械CAD、公差与测量技术、工程材料与热加工技术、现代测试技术、现代控制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精密和超精密加工技术、机床电器控制与PLC等。
3、就业方向:
面向装备制造业,从事机械制造加工工艺设计、数控加工生产、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护、以及机械设备的设计与开发等工作。
投资与理财(专科类)
投资与理财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服务火炬开发区、中山市和 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就业为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掌握投资与理财领域必 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职业工作任务,具备从事金融机构柜员、理财顾问、投资咨询、保险经纪、代理与营销、客户经理及相关职业岗位等工 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实践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公司、股权融资、产权交易、私募和创投等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
主要课程:金融实务、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证券市场监管、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实务、个人理财、公司理财、期货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