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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14-6-3 11:09:33

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董事长、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我校本科在第二批B线录取。外省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美术类专业1930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18500元,其它专业173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1700元(带空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生”,并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校内为贫困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此外,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国内外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入学资格的,其奖励范围和额度为:(一)考上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确认的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8000元的奖励;(二)取得国外大学(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的,给予人民币6000元的奖励;(三)考上省属大学或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信访组

联系人:吕书勉

监督电话:82666266

电子邮箱:838647924@qq.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666666

传真:020—82668666

学校网址:http://www.gdh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hsc.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于2014年3月20日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统计学(本科类)

经济统计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数学与经济学素养,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精通统计知识和统计软件分析,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原理、计量经济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理统计学、经济预测与决策、数据处理技术与SPSS、时间序列分析等。

[就业方向] 在政府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在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中从事资产评估、风险管理等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扎实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理论与知识,广博的文化知识,较强的写作能力与社会调查能力、能胜任文化、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高级应用型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古代汉语Ⅰ、古代汉语Ⅱ、汉语史、基础写作、马克思主义文论、民间文学、外国文学史Ⅰ、外国文学史Ⅱ、文体写作、文学概论Ⅰ、文学概论Ⅱ、现代汉语Ⅰ、现代汉语Ⅱ、语言学概论、语言学史学、中国当代文学史Ⅰ、中国当代文学史Ⅱ、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代文学史Ⅰ、中国现代文学史Ⅱ、文艺心理学、西方文论选讲、现代秘书学、现代商务礼仪、应用写作等。

[就业方向] 在新闻及其出版部门、高校、中等学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编辑出版、宣传、管理、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各类企业(含外资企业)从事文秘、管理、法律、咨询、文案写作、市场营销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软件开发、计算机组装与维护、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教育部门、企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系统分析、开发与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以及IT工程项目管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硬件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离散数学、算法与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专业英语、计算机网络、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网站设计与管理、网络操作系统、JAVA程序设计、面向对象技术、大型数据库应用、新技术专题等。学生学习期间还要参加各种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就业方向] 可在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金融、财税、海关、商业、贸易等部门行业从事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等的开发、设计、维护工作,或在IT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软件开发研究与应用等工作。还可在科研机构、学校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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