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校收费标准为:
http://xxgk.whut.edu.cn/cwgl/jysf/sfxm/201507/t20150716_172455.shtml)。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我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 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whut.edu.cn ,电子信箱:
zhaosheng@wh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