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甘肃高考艺术类院校投档原则
投档原则
1.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投档。
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类招生录取采用一次性投档,按比例投档和调剂投档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