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湖北省七市(州)教科研协作体高三联合考试理科数学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命题单位:七市州教科院(教研室)
审题单位:七市州教科院(教研室)
说明
1.本解答列出试题的一种或几种解法,如果考生的解法与所列解法不同,可参照解答中评
分标准的宗旨进行评分。
2.评阅试卷,应坚持每题评阅到底,不要因为考生的解答中出现错误而中断对该题的评
阅。当考生的解答在某一步出现错误,影响了后继部分,但该步以后的解未改变这一题的内容
和难度时,可视影响程度决定后面部分的给分,这时原则上不应超过后面部分应给分数的一
半,如果有较严重的概念性错误,就不给分。
3.解答题中右端所标注的分数,表示考生正确做到这一步应得的该题分数。
一、选择题(12×5分=60分)
1.B 2.C 3.B 4.A 5.D 6.A 7.C 8.D 9.D 10.B 11.A 12.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