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填报志愿工作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月 24日至 6月 26日 12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
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
校考合格)或非市统考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
校志愿(含艺术类自划线院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参加体育
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体育类本科院校志愿(含体育
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院校)。
2.7月 31日至 8月 2 日 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
填报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类考生,填
报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二、填报志愿规定
1.艺术类招生计划按艺术(文)、艺术(理)两个科类分列,
按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
独立学院和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2.体育类招生计划按体育(文)、体育(理)两个科类分列,
按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录
取院校和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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