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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设有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入学奖学金(报考我院的普通类考生2011年高考(微博)分数达到二本控制线)。开通绿色助学通道:设立特困补助基金并给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7.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加艺术专业分。
8.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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