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校生对口专业专升本说明
第二十四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1]4号)精神,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从2011年开始同意接收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专升本的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十六条:2011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应用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5500元/年;会计与审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学费5800元/年;住宿费(6-8人间)9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助学金(2000元/生·年)等奖学金制度,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新生入学前可向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贴息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退费办法
第二十八条:已被录取的考生从开学之日(按《入学须知》公布的时间为准)起一个月内为试读期,七天内因正当理由申请退学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实际就读天数退费;七天后申请退学的学生,学校扣除所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20%后,将剩余部分退还学生;个人消耗物品,如教材、行李等物品不予退费;超出试读期限及补录的学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邮 编:010011
咨询电话:(0471)2315108 2315188 5101132
传 真:(0471)2315168
联 系 人:杨景轩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路或5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改乘12路、53路或301公共汽车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下车即可
学院网址:http:// www.imtvc.edu.cn
http:// www.imstu.org.cn
E—mail:sao@imstu.org.cn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