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1、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中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专业7150元/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5500元/年;生物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200元/年;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年;英语、应用心理学专业3800元/年;护理专科、中药专科、针灸推拿专科专业42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学生宿舍4人间1200元/年·人,5人间960元/年·人,6人间800元/年·人。
若湖南省物价部门在本章程公布后对以上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则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最新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千金药业”奖学金、“天龙槐花药业”奖学金、“索菲亚美容机构”奖学金、“唐自建”助学金,每学年为500~8000元/人。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人,学校还提供校内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381117。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邮编:410007。E-Mail:hnzyzs@sohu.com,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hnctcm-zsjy.com。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若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的最新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