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及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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