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政策:
1、学院学生按规定每年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三庆集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制度。每年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和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月200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4、学院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按规定当年新生从生源地直接办理;大二、三年级学生由学院协助办理。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
1、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十九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 0531-86385558 86385666 86385555
传 真:0531-863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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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kaiwenzhao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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