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56)。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5620221、5668996(招生就业处)、5626108(行政办公室)。学院网址:http://www.gxjzy.com。学院电子邮箱:gxjzy0221@163.com。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中加合作办学专业(BCIT班)学费按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在校学生奖励或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年至10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31%)。
(四)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25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8%)。
(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10%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