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奖励: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待定。
资助: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1500元/学年;广州助学金1000元/学年;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在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经退回。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电话: 0771-7832218 6724282 传真 0771-7832218或3118359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办学地点:广西崇左市建设路32号
邮政编码:532200
网 址:http://www.nnjy.net
E-mail:ndjyzs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