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
专科 文史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说明:2014年,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的学费,按收费许可证审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校内奖学金。另外,还有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普通高招录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科技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