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少数民族成才计划奖学金等,单项最高享受标准为8000元/年。
(二)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复学生或退役高考生,享受学费代偿,或学费资助,最高享受标准为6000元/年。
(四)毕业时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按规定在一次性发放1500元低保求职补贴。
(五)学院设立年度奖、助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者,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适当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的低保、单亲、残疾或孤儿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最高减免标准5400元/年。
(七)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高职录取成绩前5%的新生,标准1500元/生。
(八)按规定选拔进入“思源学子圆梦工程”项目班的海南思源高中毕业生,新生入学享受1000元的学院专项奖学金,免除3年住宿费。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
www.hnflvc.com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898—63297287 6329776063287756 63297715
传 真:0898—63297287
联 系 人:唐丁方 吴慧娆 陈仕榜
学院网址:
www.hnflvc.com电子邮箱:
zsjy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