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jzzy.sx.cn)查询。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 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校2014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奖助措施: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通过侨联渠道由香港华人革新协会出资在我院设立了“华革爱心助学金”,每年捐助50名贫困学生,2000元/生·年;山西汇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畜牧兽医专业设立奖学金每年一万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5-8名;学院每年出资50万元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学院技能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