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奖学金制度
第十三条 我校每学年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设立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华澳学院招生委员会2014年5月15日审查通过,适用于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自公布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处: 0351-3624906
招生办:
0351-3624907
传真:0351-3624906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教育园区东外环8号路15号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3119信箱
邮编:030031
网址:www.huaao.s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