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www.sxcmvc.com)公布,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查询。同时,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奖学金与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
第十七条我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岗,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