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英语、俄语等专业3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本科兼招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执行伊犁师范学院收费标准。专科英语教育专业35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29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为3300元/生·学年,专科兼招专业收为33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及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处理。
第二十五条 民语言的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双语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第二十六条 学院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各类奖学金、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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