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资助与奖励政策: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资助。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院办0791-83808820,招就处0791-83806062、传真0791-83809767,学院网址:http://www.jxjt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