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收到生源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一周内寄至各位新生。
四、监督机制
(一)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与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五、本实施办法由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网址:http://portal.smu.edu.cn/zs/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515
联络人:王老师
电话:020-61648523
传真:020-6164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