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四条 学院奖助学金: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申请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8858012、68870088 传真:0371-68858015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0005 E-mail:sjxzb@sohu.com
学院网址: http://www.hn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