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文章正文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8-5-12 15:47:3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3789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以普通专科为主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唯一的一所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始建于1953年,隶属于河南省交通厅。

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拥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地理优势和十分丰富的交通教育资源,校舍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备完善,实验、实习设备价值3693万元,图书馆藏书42万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系统设为五系一部:道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交通信息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成人教育部,08年开设普通专科专业25个(含专业方向)。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446人,副教授级以上职称134人,讲师级职称230人,“双师型” 教师168人。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订单式培养,与一汽丰田公司、常林重工集团、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公路港务局等国内上百家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稳定基地。毕业生一人多证,一专多能,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被誉为“河南交通人才的摇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08年招生计划表(见附件)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2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

第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均以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检身高测试为准),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

第十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普通专科学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

住宿费收费最低标准为:6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渠道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8858012    传真:0371-6885801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50005     E-mail地址: sjxzb@sohu.com

学院网址: http://www.hncc.net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