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和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huas.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uaszj.cn;招生办公室信箱:huaszsjyc@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0736-718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