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九、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励与帮助措施:
1、目前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批准的其他对学生的奖学金等20余项。此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邮 编: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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