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单独招生,具体细节见我院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方案。
四、新生入学
1、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进校将进行复查。
2、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3、我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除国家、省、市提供奖助学金外,香港利奥集团、香港镇泰集团、四川天兆、重庆大北农、迪信通、乐语等企业和我院共同设立每年近200万元的“奖助学金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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