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也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开学后在学校领取贷款回执单交回当地学生资助中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身体状况检查,对因身体条件而被专业受限的学生要进行专业调整;对身体原因而不能入学的学生要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考生可以登陆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jdwlxy.cn查询招生信息;也可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7-84251595、8425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