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八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定向专业学生须在入学报到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报到时无定向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
监督电话:0743-8564814;
招生网址:http://zsjy.js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