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jzzy.sx.cn)查询。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 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校2015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奖助措施: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通过侨联渠道由香港华人革新协会出资在我院设立了“华革爱心助学金”,每年捐助50名贫困学生,2000元/生·年;畜牧兽医专业与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