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文法经管类专业:10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2000元/年。
高职(专科):文法经管类专业:7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8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
咨询QQ:800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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