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5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植物生产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本科专业试行部分课程双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教师用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二十七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www.cau.edu.cn/zhaoban/。
第二十八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