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39261555 0411-39261569
传 真:0411-39261568
邮政编码:116600
网 址:http://www.caie.org
E-mail:caie001@126.com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