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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来源: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15-3-19 9:38:28

根据山东省鲁招考〔201527号文件《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含艺术及体育类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无需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315日至47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ddfvc.cn)查询报名方法并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如:高考考生号(14位,以1537开头)。

(三)报名资格审查

学院将考生信息于48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49日至11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四)现场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1114:0018:00128:009:30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交验相关证件或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考试费100元,于现场确认时交纳。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现场确认《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签订《2015年报考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不需要个人打印)。

2)考生持2015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考生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4)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其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高中或者中职学校公章);

4、考生交验所有材料后领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和面试(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5、凡在现场确认信息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凡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四、考核办法及安排

(一)考核形式

单独招生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要求及时间: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根据报考专业在学院网站公示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的基本要求如下:考察学生的专业认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语言逻辑、心理素质等(共计200分,评分标准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2、笔试科目及时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范围为高中教材基础知识,每科100分,共计300分),考试时间为2015412日上午10:0012:00,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附加分:获得市地级以上荣誉证书者或获得区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荣誉证书者加50分,获区县级荣誉证书者加40分,获校级荣誉证书者加30分。

五、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单独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于415-2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学院将于421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在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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