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北中医学院的函 |
来源:3773高考 2013-5-24 8:56:07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北中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3]4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河北中医学院的函》(冀政函〔2012〕10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河北中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4432;建议河北省撤销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中医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该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制定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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