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驾驶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证员 地图 专题内容 考试资讯
 3773考试网 - 艺考 - 各省美术联考 - 黑龙江 - 正文

2013黑龙江艺术类校考和美术专业统考等专业说明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2-11-21 19:44:58

 教育部最近已公布新的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要求各招生院校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同时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划分为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五大类。要求五大类艺术专业课必须进行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黑龙江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书法、摄影、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省内招生院校可自行确定是否在美术类专业课省内统考合格(合格考生的比例为参考考生的80%)生源中,对报考书法、摄影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课加试。请报名考生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