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体育统考举重项目考试内容方法要求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内容
抓举、挺举
二、考试方法与要求
(一)考试方法
1. 考试按最新的举重竞赛规则进行,考生需要在考试前 2 小时称量体重,确认报考级别。考试按体重分级,男子分 9 个级别,女子分 8 个级别。如人数较多时先抽签后称量体重。
2. 每名考生必须参加挺举、抓举两种举式的考试,每种举重式只允许有 3 次试举机会。
3. 考试时,每次试举所增加的重量必须是 2.5kg 的倍数。
4. 成绩评定:举重专项成绩按照抓举和挺举的成绩计分。
(二)考试要求
考试时,考生可穿着举重服和举重鞋。如穿其他服装,上衣必须是短袖圆领衣,衣袖不得超过肘关节;裤子必须是短裤,裤腿不能盖膝关节。
三、评分标准
举重考试成绩按照挺举、抓举总成绩评分,总成绩评分标准见表。
举重专项总成绩评分标准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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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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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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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达到举重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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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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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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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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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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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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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9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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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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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1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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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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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达到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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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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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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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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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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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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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9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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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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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1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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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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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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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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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1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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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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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低于举重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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