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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1-11-23 11:33:28 【字体:小 大】

 

(二)美术学院

1.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①素描(头像写生;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②色彩(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速写(人物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注:考生画具自备。素描考头像,色彩考静物。

2.服装设计与表演

①才艺表演(穿紧身练功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带、碟和乐器)。

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

③面试(穿泳装;测身高、三围等)。

(在全国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三)传媒科学学院

1.广播电视编导

①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②表演特长(录像):小品、朗诵、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2.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录像):

①朗诵:自备稿件朗诵(限时2分钟);现场抽题朗诵(准备时间5分钟)。

②表演特长:小品、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面试:形象、气质、声音条件,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

复试:

①播音: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时间5分钟。

②节目创作:首先按试题要求写发言提纲,然后向评委提交发言提纲并陈述创作思想。

③主持:按照现场抽取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时间5分钟,模拟主持栏目,带妆试镜头。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3.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5.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2012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

美术学院: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址: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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