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地处上海,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建于1951年,曾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有延安路和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现有1个博士点和3个硕士点。下设服装设计与工程系、服装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艺术设计系、表演系、艺术设计理论部、艺术设计基础部和实验总室。学院现有教师160名,其中,正教授18名、副教授36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名。伊曼纽尔.恩格罗(Emanuel Ungaro)、米索尼(Vittorio Missoni)、索尼亚·里基尔(Sonia Rykiel)、拉比杜斯(Olivier Lapidus)、丹尼尔·崔部亚(Deniel Tribouillard)等八位国际顶尖设计师为顾问教授。在校本科生近2500人,硕士生近500人,博士生50余人。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530名。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10名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日合作)65名
3、环境设计专业80名
4、产品设计专业(含生活用品设计与时尚设计、纺织品设计等方向)80名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55名
6、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5名
7、艺术与科技专业30名
8、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25名
【详见《东华大学2013年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7、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30名。【详见《东华大学2013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以上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的统考。
1、考试科目: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基础设计。(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备注:1、江苏省生源考生限无锡考点报考。2、河北省生源考生限石家庄考点报考。
四、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待定)
2、补充:考试时填写东华大学报名登记表一份,确定专业志愿。
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美术类专业为170元。(各考点所在省另有规定的按该生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我校是享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自主权的单位,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报考专业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2012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2、就读校区:延安路校区。
八、其他事项
1、产品设计专业下设纺织品设计、生活用品设计与时尚设计等专业方向,其中纺织品设计方向计划接受学生25名,活用品设计与时尚设计方向计划接受学生55名。该专业招生录取时部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考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
2、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赴日留学签证者或不愿赴日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资格证。
4、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食宿自理,画具、画板和颜料等考试用品自备。
5、学校不接待电话查分。2013年4月5日起,考生可用固定电话(非IP电话)拨打上海市声讯热线电话(021-16862306),凭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号(10位2013******)查询考试成绩。高峰时线路忙,请耐心拨打。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dhu.edu.cn)查询。
6、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3年4月1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7、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咨询电话:招办021-62379160 服装·艺术设计学院021-62373713
中日合作班021-62373101
公共交通:公交57、127、925、71、69路停靠我校延安西路大门(延安西路1882号)
公交48、73、748、911路停靠我校中山西路大门(中山西路849号)
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停靠我校延安西路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