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3四川体育考试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
(一) 考试项目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第一组
1、项目
100米跑:按《田径竞赛规则2008》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按田径竞赛规则计算成绩。
2、评分表:(表1、2)
第二组
1、 项目
立定三级跳远
场地设备:可用跳远比赛场地的起跳板,起跳板距离可酌情后移。
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落地;第二跳用落地脚起跳,向前跨出一步,以摆动腿落地;第三跳用落地的摆动脚起跳双脚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考试场地,测验时不得穿钉子鞋。
考试办法:每人试跳2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以考生身体任何着地点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同一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跳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2、评分表(表3、4)
第三组
1、项目
原地推铅球:
场地设备:场地设置按田径竞赛规则规定。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考试办法:每人试推2次。丈量成绩,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投中的最佳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
2、评分表(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