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艺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鲁艺教委〔201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今年全省设考试科目有: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二胡、古筝、琵琶、单簧管、长笛、小号、萨克斯管、大提琴、扬琴、吉他、阮、竹笛、圆号、葫芦丝(巴乌)、巴松、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低音提琴、古琴、架子鼓、京胡、柳琴、木琴、唢呐、笙、中国鼓、小军鼓、舞蹈、体育舞蹈(拉丁舞、摩登舞)、声乐、播音主持、素描、彩画、国画、速写、儿童画、漫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泰安考区具体考试科目经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在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网址:http://www.sdyjw.org)公布。
二、考试内容与标准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2013版)为准。各地不得擅自更改。评委根据考生报考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对不合格者不做降级处理。
三、考生报名
1.为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今年起全面启用省教育厅监制的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查询系统。由考生直接登录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点击“艺术考试”栏目,在网上完成各项操作。考生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报考多个科目,但在一个科目内只允许报考一个级别。
2. 网上报名自2013年4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四、 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暑假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8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具体标准如下: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1-2级每人次50元,3-4级每人次80元,5-7级每人次90元,8-10级每人次120元;等级证书工本费每证15元。
六、证书发放
凡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统一颁发等级证书。请持准考证等证件于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网上公布)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艺教委领取,咨询电话:泰山区:6368536;岱岳区:8566565;新泰市:7250391;肥城市:3218120;宁阳县:5688090;东平县:15069806569。
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是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确保我市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泰安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2013年2月5日
点击:登录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