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通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考生自行解决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其中舞蹈方向考生,自备舞蹈作品一个,时间在2分30秒左右;基本功和技术技巧展示,包括三叉一腰,以及跳、转、翻等技巧;考试不分初试和复试,伴奏音乐和服装自备。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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