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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分值录取原则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2013-9-25 9:41:19
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踢、搬、控前旁后腿;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舞蹈模仿。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初试(舞蹈基本功)50%+复试(舞蹈表演及模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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